自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以来,永寿县纪委监委迅速制定《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的通知》,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开展宣传学习,兴起学用《规定》的浓厚氛围。
全县各级党组织狠抓学习教育,把加强对《规定》的学习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形式,充分利用电视台、网站、微信、标语、LED显示屏等宣传方式,转载《规定》原文,刊发有关评论和动态文章,积极营造了浓厚的学习氛围。各纪检监察组织及时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学深学透、融会贯通,在学思践悟中把握精神实质、强化政治担当,切实增强了贯彻执行《规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同时,为进一步督促各级党组织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测学习《规定》的实际效果,县纪委监委编制测试题3套,要求各纪检监察组织及时督促各自归口监督单位,灵活组织党员干部开展知识测试,并将测试结果报至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真正做到了“以考促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