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寿县纪委监委收到一份关于店头镇党委“拟推荐我镇张某为咸阳市三八红旗手”的函,接到该《征求意见函》后,经永寿县纪委监委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批准,组织宣传部会同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党风政风监督室启动廉政审查工作,由工作人员通过信访监督执纪问责管理系统、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监督管理系统、党风政风廉政档案及纪检监察审查调查、审理情况等进行全面审核,核查该名干部是否涉及信访举报问题线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问题等党风政风方面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巡视巡察移交或其他来源的问题线索及日常监督情况,是否存在党纪政纪处分或其他职务违法犯罪,最后向店头镇党委回复“县纪委监委未收到该同志来信、举报问题,本人未发现有在处分期内的处分”的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函。
永寿县纪委监委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通过健全全县科级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档案,加强日常监督基础性工作,将信访线索、审查调查及审理情况准确、全面、客观录入各审查范围,确保党风廉政审查结果精准,为党委、政府及各职能部门选拔任用干部把好党风廉政及廉洁自律准入关。
去年以来,永寿县纪委监委共收到永寿委组织部、妇联、公安机关等71家单位及个人共1782人党风廉政意见征求函,主要涉及党员领导干部任免、评先评优、职称评审、换届联审、交流考察等方面,县纪委监委严把党风廉政征求意见审查关,对征求对象在党风廉政及廉洁自律情况方面的情况严格审查,加强分析研判,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科学严谨规范评价干部廉洁情况,为党委、政府选人用人把好廉政审查关。
(永寿县纪委 乌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