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案件质量,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永寿县纪委监委牢固树立“全周期管理”理念,充分发挥审理“关口”“出口”“窗口”作用,精准定性量纪执法,以审理之为严守案件质量生命线,推动案件审理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
该县纪委监委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将政治要求贯穿于案件审理全过程,不断完善案件审理工作机制,严格规范审理流程。从案件受理、审核、谈话、集体审议到处分决定执行,明确各环节的标准和要求,严格按照案件审理“二十四字”方针要求,做到环环相扣、严谨有序,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政治和历史的检验。
为提升案件审理质效,该县纪委监委建立了案件质量评查长效机制。采取交叉互查、重点抽查等方式,定期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对已办结案件进行全面“体检”。在评查过程中,严格对照案件质量标准,从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等方面进行细致审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督促相关办案单位限期整改。截至目前,评查案件195件,发现共性问题9个,个性问题6类175个,形成问题清单并全部督促整改。通过案件质量评查,不仅有效提升了案件质量,更促进了各办案单位之间的学习交流,形成了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在案件审理工作中,该县纪委监委注重加强与其他纪检监察组织的协作配合,积极与各纪检监察室、派驻机构和镇(街)纪(工)委沟通协调,建立健全案件移送、沟通会商等工作机制,确保案件办理顺畅高效。同时,积极与司法机关加强协作,完善法法衔接机制,就职务犯罪案件的证据标准、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沟通交流,不断提升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水平。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定期发放指导性案例,为审理人员提供“实战教材”,并通过组织业务培训、专题研讨、案例分析等方式,教育引导审理人员快速掌握复杂问题的处理方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案件,不断提升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持续优化案件审理工作,以审理之为提升案件质量,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永寿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