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整治以来,永寿县纪委监委坚持把2个全国性专项整治作为“专项中的专项”,深入分析本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以案件查办开路,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再升级、运行更规范。
坚持“一盘棋”推进。组建以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为“双组长”,各职能部门参与的工作专班,加强统筹联动,督促县农业农村、财政、审计等部门,联合制定合同审核判定标准。采取村级自查、镇办核查、县级抽查的模式,对全县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进行排查,对合同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等进行初步审核。全县157个行政村已清收资源、资产各类合同总数5647份,累计整改问题合同5102份,为村集体挽回经济收入302.74万元,新增合同价款41.3万元。统筹推广应用“陕农经”平台,全县158个集体经济组织已全部完成在“陕农经”平台建账工作,会计初始化158个,占比100%,实现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信息化,以实际行动切实守好看牢农村集体“家底”,为乡村振兴保驾护航。
坚持“查改治”贯通。该县纪委监委综合分析近年来查处的农村集体“三资”优亲厚友、价格过低、年限过长等乱象丛生的合同案件,在全县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聚焦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村级财务管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两个方面,紧盯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督促县农业农村等部门向县纪委监委移送问题线索11个,综合研判确定一批重点线索,对涉及金额大、问题严重的线索采取直查直办、领导包案、“室组镇”联合办案等方式,实现监督执纪同向发力、同频共振。截止目前,发现并查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失察失管等22件29人,挽回农村集体经济损失6笔51.3579万元。
坚持“建机制”保障。该县纪委监委全面排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资产管理制度、财务制度等,进一步完善“三资”管理制度,筑牢集体资产运营“防火墙”。结合日常监督掌握的情况,针对查处的典型案件暴露出的普遍性、深层次问题,类案比对分析,深入查找原因,向相关单位发送“两书一函”10份,督促农业农村等部门针对查处案件、发现问题,举一反三整改,堵塞管理漏洞,建立完善《永寿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等制度机制12个,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的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