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清风永寿网! 今天是: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永寿县人民政府
请输入搜索信息:
清风前沿
您现在的位置是: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清风前沿 > 正文
永寿县纪委监委精准发力确保巡察工作出成效
发布时间:2024-09-20 08:42:26   浏览次数: 次 来源:咸阳廉政网  作者:房媛

近年来,永寿县委巡察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巡视、市委巡察工作部署要求,不断在政治巡察、监督实效、成果运用上下功夫,切实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坚持对标对表,不断深化政治巡察。及时修订县委《巡察工作规划》,准确把握政治巡视巡察“两个更加”“四聚焦”工作新要求,把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等作为巡察监督重中之重,重点关注“一把手”履职用权、担当作为、廉洁自律等情况,不断推进巡察工作向深拓展、向专发力、向下延伸。去年以来,共开展两轮常规巡察,巡察部门党组织3个,镇党委5个,巡察村党支部101个。

坚持稳中求进,持续提升监督质效。持续完善培训机制,配强巡察力量,加强与县委组织部的协作配合,选派新提拔干部和后备干部参与县委巡察工作,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列入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有力提升巡察质效。积极推广“码上巡”小程序,不断拓宽发现问题渠道。健全巡察基础数据库,不断推进巡察工作规范化建设。坚持巡察力量向基层延伸,把镇村一体巡察作为对村(社区)巡察全覆盖的主要方式,对人口体量大、资金项目多、矛盾纠纷突出、党组织软弱涣散的重点村直接巡察,有效解决群众身边问题。推进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调,探索结合专项整治开展联动监督,充分运用审计、财政、统计等部门的专业力量和监督成果,增强监督合力。

坚持成果运用,有效强化巡察整改。研究制定巡察成果运用办法,进一步夯实整改主体责任,形成有序衔接、互为补充、协调一致的整改监督链。认真落实县级分管领导参加巡察反馈会议制度,向县级领导抄报巡察反馈意见,不断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制定《关于进一步提高巡察整改监督质效的工作办法》,明确了被巡察党组织、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机构等各方工作责任,增强整改合力。推行县纪委监委牵头,县委组织部和巡察机构协助的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方案和集中整改情况报告联审机制,进一步将巡察“后半篇”文章做细做实。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上一篇]:永寿县纪委监委坚持守正创新提升基层监督治理效能
[下一篇]:永寿县纪委监委健全“四项机制”持续做实做深做细集中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