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寿县素有“秦陇咽喉,陕甘通衢”之称,县域内生态环境良好,气候宜人,先后获得“中国天然氧吧”和“国家卫生县城”称号。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今年以来,永寿县纪委监委把强化生态环保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的工作重点,通过制定印发《永寿县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将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明确至13个部门和7个镇办,进一步理清镇办部门在环境保护工作中的职责任务,压实生态环保主体责任,构建起“内容完备、责任明确、界限清晰”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并明确监督重点,每月底对各职能部门履职情况进行收集汇总、分析研判,形成监督检查整改意见,对履职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解决不到位的,通过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和整改通知书等方式,找准症结“对症开方”。
截至目前,全县共开展环保领域明察暗访、督查检查11次,收集问题线索24条,发出整改通知书2份,责任追究24人。
“保护好生态环境是‘国之大者’,我们将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责任,扎实履行监督首责,有力推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落地、落细,以强有力的监督执纪问责为保护好永寿的绿水青山提供坚强纪律保障。”永寿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