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永寿县纪委监委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十四届省纪委二次全会和市委八届三次全会部署要求基础上,结合《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县纪委监委关于案件查办的相关要求,不断推进案件查办工作依规依纪依法开展。
拓宽案件来源,加大办案力度。一方面及时办理县纪委案管室移交的问题线索,另一方面对群众举报和上级转办的信访件及时排查、综合分析,加强处理和甄别工作。并通过督查检查、专项监督等方式多渠道拓展案件线索来源,对发现的违纪线索,立即介入调查。截止目前,已立案14件,结案12件,党纪政务处分12人,对今年以来查办案件全部建立台账,动态掌握案件进度和办理情况。
严守纪律底线,确保审查调查安全。高度重视办案安全工作,多次召开审查调查安全工作专题会,认真传达学习、安排部署安全工作,深入学习审查调查安全工作制度要求,教育引导办案人员树立政治意识、安全意识,时刻保持警醒、警惕、警觉,依规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强化领导审批把关,严格按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党内监督条例》和《监察法》等相关规定,持续规范谈话工作程序和流程,严格落实审查调查安全要求,进一步细化审查调查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落实“走读式”谈话要求,事先对问题线索进行安全风险评估,提前掌握被谈话人的基本情况,制定切合实际的安全预案,责任到人,做到案前预防、案中监督、案后总结,将安全贯穿于审查调查全过程,做到步步留痕,确保万无一失。
实行集中管理,确保案件文书规范。从接到问题线索受理至线索初核、立案审查调查到移送审理阶段、处分建议,对所有资料内容的文书格式做到严格按照标准依据执行,规定案件文书必须从纪委监委措施管理系统上开具,不得自行挂号,确保案件文书达标,做到格式规范、内容准确,归档及时、装订有序。
注重效果运用,抓好警示教育。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标本兼治功能,深刻剖析重点案例发案特点、原因和规律,及时发布典型案件通报,组织开展警示教育,以案明纪,敲响警钟,努力实现“查处一起、教育一片”的效果,有力促进惩治成果向预防成果的转化。2022年以来,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6件9人。
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办案水平。牢固树立“打铁必须自身硬”的意识,采取每周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定期组织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党中央最新出台的相关法规制度,注重理论学习成果运用,查办案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积极与相关职能科室加强业务沟通,实现以学促思,以思促改,以改促干,以干促提的目的,努力提高案件查办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