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寿县纪委监委切实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坚持念好“谋、合、实、改”四字诀,聚焦主责靠前监督,靶向纠治涉水顽疾,以有力有效的监督推动涉水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走深走实。
高点切入,念好“谋”字诀。县纪委监委紧紧围绕省、市纪委监委关于涉水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部署要求,创新提出“1+1+7”工作思路,着力构建上下贯通、齐抓共管、强力推进的工作格局。“一个专班”抓推进。牵头成立由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任组长,水利局、发改局、财政局、审计局等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做到主要领导跟进部署、专班推进治理工作,着力打造“一把手”亲自抓落实的工作闭环。“一个方案”保落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永寿县涉水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由县委主要领导亲自审定签发,亲自确定治理重点、方法步骤、时间表、路线图。“七个成员”共发力。加强与水利局、发改局、财政局等单位的横向沟通,督促成员单位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动员部署,着力发现涉水领域存在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确保专项治理工作落细落实。
靠前监督,念好“合”字诀。县纪委监委强化全周期管理,深化系统治理理念,采取联动查、协作查、系统查、从严查,进一步整合监督资源,形成监督合力。联动查。各相关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采取“室组”联动模式,对涉水企业、各镇办涉水领域进行明察暗访,目前,已开展监督检查19次,发送提醒函3份,反馈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协作查。为全面摸清底数,获取涉水领域相关问题数据,加强与发改局、水利局、审计局、财政局等成员单位的协同配合,对成员单位移交的问题线索,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核查,确保问题查深查透查到位。系统查。通过“清风永寿”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公布县纪委监委专项治理监督内容及举报方式,拓宽线索来源渠道。以“水”为关键字开展问题线索大起底,特别是对十九大以来受理的涉水领域信访举报进行全面梳理排查。从严查。对胆大妄为、贪得无厌的“水耗子”从严从重惩处;对敷衍塞责、玩忽职守、弄虚作假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消极应付、措施不力、搞形式、走过场的,严肃约谈问责,责令作出整改;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严肃查处,对典型案件及时通报曝光。截至目前,立案1件,正在初核1件。
锚定目标,念好“实”字诀。县纪委监委紧扣既定目标,靶向综合施策,切实提升治理质效。抓好政策执行。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部分村生活用水价格高于或低于县发改局定价的问题,县纪委监委立即责令相关监管单位严格按照县发改局定价执行水费收缴,并明确整改时限,确保群众利益、国家财政资金不受损。护航营商环境。在排查中发现某企业存在两路进水,一路未安装水表,通过估算收缴水费的问题,在县纪委监委的督促下,县水利局立即组织人员,为该企业进行水表安装,让企业用上“明白水”。让群众喝上“放心水”。对排查出的102户群众、3家单位存在水表损坏、无水表估算收取水费的问题,县纪委监委立即督促自来水管理站组织员工上门更换、安装水表,变估收为实收,真正让群众喝上“放心水”。利剑斩断“福利水”。对县自来水管理站自查发现本单位20名职工及亲属存在未按水表数据抄收水费情况,县纪委监委立即督促该单位对涉及职工进行进户抄表,据实收费,坚决杜绝内部职工“福利水”现象。
突出整改,念好“改”字诀。县纪委监委注重点面结合,突出整改落实、完善制度与促进成效有效贯通。抓问题整改。督促各成员单位对自查自纠中发现问题,建立台账,明确责任,及时整改,实施销号管理,截至目前完成问题整改13项。抓制度完善。各成员单位对自查排查中发现存在普遍性问题,及时修订完善各相关制度。县水利局修订了《涉水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举报受理办法》《涉水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举报人保护制度》等10项制度。县自来水管理站完善了《抄表收费管理制度》《物资采购制度》等23项内控管理制度。堵塞制度漏洞,健全长效机制,切实推动涉水工作规范、高效运行、安全发展。抓治理成效。专项治理期间,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监督职能,督促各方履行职责,推动解决水表老化更换、无表户安装新表、超标收费、拖欠水费等问题,真正让群众明明白白缴费,使国家财政资金损失得以挽回,截止目前,已督促收回拖欠水费3.1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