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永寿县委巡察机构始终坚持巡察是政治监督之巡、是发现问题之巡、是立行立改之巡、是建章立制之巡,坚持把提升巡察报告质量作为检验巡察工作质效的重要抓手,采取对标对表、讨论修改、组办会商、把脉会诊等多措并举,全面提升巡察报告质量。
一是对标对表撰写巡察报告。县委巡察组在全面了解被巡察单位情况基础上,认真对照党章党规、对照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指示批示精神、对照被巡察单位职能责任、对照组织要求和人民群众关切事项,精准发现被巡察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普遍问题和个性问题,按照“三个聚焦”的内容要求,甄别分类、定性问题,认真把好巡察报告“撰写关”。
二是组内讨论修改巡察报告。巡察报告撰写完成后,在组务会初审基础上,开展组内讨论。深入讨论发现问题事实清不清、问题定性准不准、问题了解是否有漏项、意见建议行不行,根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切实把好巡察报告“修改关”。
三是组办会商审核巡察报告。通过召开组办会商会议,对巡察报告反映的问题和支撑依据、提出的意见建议作进一步推敲、打磨,力求依据充分、定性准确、意见可行,全面把好巡察报告“审核关”。
四是听取汇报把脉巡察报告。每轮巡察进驻期满后,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听取巡察报告,进一步把脉会诊,提出有针对性的修改意见,扎实把好巡察报告“调准关”。
“巡察是发现问题和推动整改的重要抓手。高质量的巡察报告既能体现巡察的成果,也能更好地推动巡察整改。”该县巡察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沿用好的经验做法,精准发现问题、精准定性问题,综合分析研判,全面提升巡察报告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