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案件违纪事实叙述过于简单,提取证据程序不规范,需要你们进一步补充调查。”近日,永寿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对某镇纪委上报协审案件提出详细审核意见,这是县纪委监委落实“镇案县审”制度、着力提高基层案件质量的一个缩影。
为解决基层案件审理中存在的程序不规范、事实认定不清楚、量纪不统一等问题,该县纪委监委及时更新完善《审查调查文书模板》《审理流程及文书规范》及《模拟案卷》,让基层工作有章可循。此外,为提升基层办案人员履职能力,永寿县纪委监委紧紧抓住学习培训这个“牛鼻子”,在全员培训、以考促学方面持续发力,通过开展周例会学习、干部夜校、菜单式培训等活动,增进干部对业务知识的消化理解。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探索“逐案把脉”,实行“问诊办案”模式,针对镇纪委上报的每一个案件,从主体身份、错误事实、程序手续、证据定性、处分依据、处分建议等6个方面,全面细致审核把关,实行一案一反馈、一案一清单,进行“闭环质检”,严把基层案件办理质量。据统计,2021年永寿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共审核把关镇街自办案件98起,实现镇(街道)纪(工)委自办案件审核把关全覆盖。
“案件质量就是工作的生命线,以镇案县审为依托,严把事实证据关、定性量纪关、精准适用纪律法律两把‘尺子’确保办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永寿县纪委监委审理室主任表示,“下一步,我们将针对案件处理偏轻偏软问题,视情况对相关责任人以谈话提醒、通报批评、诫勉等方式予以问责,坚决守好案件质量关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