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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寿县纪委多措并举严守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
发布时间:2022-03-24 14:04:02   浏览次数: 次 来源:咸阳廉政网  作者:吴锦标

近年来,永寿县纪委监委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强化干部选拔任用、换届事项、评先评优等工作中的审核把关,严守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为组织选人用人,匡正用人风气,发挥积极作用。2022年以来,共办理廉政意见回复19批次261人次,否决1人。

印发文件,规范工作标准。为进一步规范党风廉政工作,提高工作标准、提升工作效率,根据市纪委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县纪委组织部及时修订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的暂行规定》,力求在回复范围、回复程序、回复内容等方面作出更为细致可行的指导。同时建立大批量征求意见提前沟通、县管干部任免信息定期通报等工作机制,确保预留合理时间,进一步提升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明确流程,严把要件审核。县纪委监委始终把廉政意见回复工作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举措,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强化政治监督,坚持闭环监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出具体意见。同时安排专人对来函单位的征求意见函进行审核,对征求意见的主体、事项、人员是否均属于受理范围;来函中是否列明征求意见的依据;人员信息是否准确等方面进行审核把关。要件不全的,退回来函单位,确保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有序开展。

联审联签,建立工作机制。县纪委监委根据工作安排,启动党风廉政意见审查。明确工作责任分工,加强对干部的全方位监督。对需征求党风廉政意见的党员领导干部,主要围绕是否有信访举报问题反映、是否有违纪问题正在调查、是否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是否还在处分影响期等情况进行核查。建立由纪委组织部牵头,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和镇(街)纪(工)委参与的联审机制。

严守纪律,落实保密责任。纪委监委严格执行工作程序,严守保密纪律,确保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的准确性、规范性和时效性。严格控制廉政意见函知悉范围,履行审批程序,确保安全保密,坚决杜绝打听过问、说情干预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的情况,对于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过程中把关不严、包庇隐瞒等情况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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