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智慧纪检”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永寿县纪委监委从零起步,严格按照省市纪委监委部署要求和建设标准,在“建”“管”“用”等方面狠下功夫,确保“智慧纪检”试点建设安全有序,切实发挥应有作用,真正为全省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提供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永寿经验。
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有序推进。被省市纪委监委确定为“智慧纪检”大数据平台试点县后,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以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任组长,副书记任副组长,办公室和组宣部干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实施。按照“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工作思路,及时制定工作方案,确定工作目标,稳步推进试点工作;为把工作落到实处,要求各镇办、各部门分别确定一名主管领导和信息员,具体负责本单位监察对象和本单位基本情况数据的采集工作;及时召集相关人员召开数据采集安排会,安排对县纪委监委管辖的所有党员及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相关信息进行采集。
强化工作进度,规范“精准”建档。在信息采集工作中,严格按照“应建尽建”的工作要求,全面采集监督对象的廉政信息。采取与组织、人社等相关部门对接的工作方式,逐步建立了纪检监察人员信息数据库、涉公人员信息数据库和党员信息数据库。个人信息库主要包括个人基本情况(三龄两历一身份)、家庭主要成员及社会关系的不动产、动产、投资或者以其他方式持有股票、基金、投资型保险登记情况、经商办企业的情况、信访举报情况、违纪违法问题处理情况、婚丧嫁娶事宜、请假报备、节假日离陕备案、出入境情况等多项数据,形成公职人员廉政档案数据库,实现公职人员监督管理信息化。单位信息库主要包括各单位的基本信息、单位主要职责、单位人员编制和实际在职数、内设机构数、领导编制和实际在职数。截至目前,已采集到7145名监察对象的信息和89个行政企事业单位、130个局属单位的基本信息。
强化日常管理,拓展利用功效。准确性和真实性是信息数据库的生命,建立“智慧纪检”大数据平台是一项严肃认真的“技术活”,永寿县纪委监委始终坚持“谁监督、谁建库、谁管理”的原则,实行实时更新、动态管理。确定专人负责“智慧纪检”数据的建立、收集、更新和日常管理等工作。凡需入库的材料、数据都要求严格审查、准确无误、及时归档。采取每月更新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数据、每季度更新基础数据、每年全面更新数据的方法,确保信息库如实反映监察对象各类情况。按照“专人专管、专档专册、专柜专存”的要求,规范使用管理,专人负责数据资料的登记、保存、查阅,力争做到“零”错误、“零”纰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