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永寿县把纪检监察干部自身建设作为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以“刀刃向内”的自觉,从“广、严、精”三字入手,不断织密扎紧制度“笼子”,严防“灯下黑”。
念好“广”字,实现监管范围更全面。该县结合实际,制定了《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要点》,加强对全系统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健全纪检监察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要求纪检监察干部随时报告婚丧嫁娶、子女升学就业、购买房产等个人和家庭重大事项;建立个人廉政档案,对所有纪检监察干部个人信息进行登记备案,实现对干部全方位监督。
念好“严”字,实现监管体系更完善。实行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直接分管干部监督工作。先后修订完善机关日常管理制度,全面推行集体学习、限时办结、责任追究、档案管理及财务管理等制度,出台派驻机构管理制度,派驻纪检组及组长考核办法等,推动派驻机构依规操作、依纪执行。创新制定《纪检监察系统工作机构和党员干部量化考核办法(试行)》,从日常学习、履行职责、遵守纪律等方面予以明确,提醒干部行有所止、不碰“红线”。
念好“精”字,实现监管措施更有效。坚持从大处着眼、从小处着手,结合落实监督执纪规则,对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案件审理、监督管理等进行了细化,严格执纪审查工作规程,保障监督执纪问责权力规范运行。严格执行纪检监察干部“十条禁令”,坚持从严执纪,不打折扣、不留情面,以“零容忍”的态度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党政纪处分的纪检监察干部,一律点名道姓公开曝光。
今年以来,该县先后对15名违反工作纪律的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了处置,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给予提醒谈话9人,通报批评3人,会议检讨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