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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寿县纪委监委以制度建设构筑规范化运行的“四梁八柱”
发布时间:2021-12-23 10:14:33   浏览次数: 次 来源:  作者:

今年以来,永寿县纪委坚持把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以机关管理规范化为支撑、以业务运行规范化为主线、以日常监督规范化为关键、以执纪行为规范化为保障,循序渐进扎紧制度的笼子,构筑起规范化运行的“四梁八柱”。

强化日常管理制度。建立班子成员与室部负责人“四级领导体系”和“层级负责制”,扣紧责任链条。编印《公文格式参考模板》,规范文件审签程序、行文规则和公文格式;完善《纪委常委会议事规则》,规范会议程序;坚持请示报告制度,每半月上报1期《县纪委监委工作快讯》;全面梳理各项日常管理制度,出台《机关内部制度汇编》,考勤请假、采购报销、内网管理等更加规范。

健全日常监督机制。制定《县纪委监委项目化推进政治监督实施办法》,推动项目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出台《纪检监察系统工作机构和党员干部量化考核办法》,强化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印发《县纪委监委开展日常监督工作办法》,做细做实第一职责;探索建立党风政风“3434”工作机制,通过考核点评、述责述廉、排名通报、追责问责等方式,推动“两个责任”贯通落实。

规范审查调查制度。严把信访举报关,编印《信访举报工作文书》《实名检举控告核实告知和回复反馈工作办法》,规范来访接访程序;严把案件审理关,定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严格执行“镇案县审”制度,保证案件查办质量;严把案卷质量关,修订完善《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材料立卷归档规定》等,确保案卷资料规范完整;严把办案安全关,严格执行《永寿县谈话室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完善协作办案机制。加强与公检法司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强化会商研判;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建立线索移送等工作机制;研究制定《关于建立健全县委巡察机构与县纪委监委有关部门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强化贯通融合;调整办案协作区域,建立机关室部、派驻(出)机构和镇(街道)纪(工)委办案协作机制,凝聚工作合力。重视发挥治本功能,先后向相关单位下发纪律检查(监察)建议书160份,实现由“简单纠偏”向“积极预防”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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