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永寿县纪委监委忠诚履行党章、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使命,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断增强纪检监察工作的“辨识度”和“贡献率”,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强化政治监督,着力净化优化政治生态
该县纪委监委协助县委研究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意见》,压紧压实基层党组织主体责任,厘清责任清单,夯实责任主体,扣紧责任链条,推动压力向基层传导。结合县镇换届工作,县委主要领导开展换届纪律专题谈话87人次,县纪委主要领导开展换届纪律监督谈话37人次;针对主体责任履行不力等问题,县纪委主要领导对基层党组织书记开展约谈提醒6批次52人。
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探索建立“两个责任”贯通落实“3434”工作机制,通过考核点评、述责述廉、排名通报、追责问责等方式,构建政治生态评价体系,倒逼责任落实。五年来,共实施党内问责31起33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17人,诫勉谈话16人;领导干部问责17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人,诫勉谈话10人。
五年来,县纪委监委将“四种形态”贯通落实到执纪执法全过程,全县纪检监察组织运用“四种形态”2206人次,做到了惩治极少数、教育挽救大多数。在严肃规范精准慎重问责的同时,做好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落实受处分干部跟踪回访等工作,着力解决问责泛化简单化与问责不力等问题,保护和激励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
坚持把“两个维护”落实到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巡察问责各个环节,建立“室组地”联动监督工作机制。围绕严肃县镇换届纪律、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等方面,实行“一事一立项”、“专班抓推进”,精准开展监督,全县立案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员干部4人。
与此同时,还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推进党务、政务、村务以及各领域办事公开,不断提升监督治理效能,净化政治生态。
坚决正风肃纪,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
严肃查处了县房产管理所原副所长张伟刚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廉洁纪律、违反群众纪律、收受贿赂案,韩旭辉违反廉洁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案和杨宽平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等一批有影响的典型案件……
五年来,永寿县纪委监委严格落实责任、严肃执纪执法,切实解决了一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全县纪检监察组织锲而不舍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整治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以及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先后查处并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81件103人,对10名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了诫勉谈话,全县主动上交礼金3万元。
坚守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政治立场,聚焦保障脱贫攻坚,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共立案查处扶贫领域案件15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77人;聚焦涉黑涉恶腐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和扫黑除恶工作失职失责等问题,共立案查处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人;聚焦群众关切,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共立案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12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58人,用风清气正的党风政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让群众感受到了反腐败的实际成果。
系统准确施治,不断实现“三不”一体推进
对待腐败问题始终采用雷霆手段,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五年来,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共处置问题线索1644件(次),立案893件,结案89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35人,其中科级干部80人,移送司法机关23人,收缴违纪违法资金396.46万元,“不敢腐”的震慑持续放大。
同时,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为领导干部建立廉政档案,督促发案单位以案促改,扎紧“不能腐”的制度笼子。以多起身边典型腐败案例为镜鉴,召开警示教育大会,拍摄《长达后我就成了你》短视频,以多种形式加强反腐倡廉宣传,不断增强党员和公职人员“不想腐”的思想自觉。建立监军中学、供电公司2个廉政文化示范点,其中,监军中学获“市级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称号。
制定出台《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十条纪律规定》《关于对三十八种“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行为进行问责的暂行规定》等规章制度,督促相关单位制定《永寿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永寿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从源头上狠刹奢侈浪费之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查处政绩观错位、文山会海、检查考核过多过滥、不作为慢作为等突出问题23起,党纪政务处分28人。同时,突出严管与厚爱,常态化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提出整改建议,问责预警单位。
持续深化改革,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纪检监察铁军
严格执行《陕西省纪检监察干部“十条禁令”》《打听、干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和请托违规办事的报备及责任追究规定》,对纪检监察干部从严要求、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既强化内部监督,也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及时配备164名监察信息员和17名特约监察员,县镇纪检监察机关依法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的行为自觉进一步形成。
五年来,永寿县持续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实现对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强化“把工作交给自己,把自己交给组织”的意识,县纪委监委完善内部考核评价机制,建立了班子成员与室部负责人“四级领导体系”和“层级负责制”,推动机关管理更加规范有序,制定了《永寿县纪检监察系统工作机构和党员干部量化考核办法》,实现日常考核更加精准,科学加大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视巡察一线培养干部的力度。坚持刀刃向内,对违反工作纪律的15名纪检监察干部,分别予以谈话提醒、责令书面检查和通报批评,坚决防止“灯下黑”,干部作风更加扎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