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质量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永寿县纪委监委以规范程序手续、提升业务能力为切入点,从促进能力提升、深化业务指导、严格审核把关三方面入手,进一步提高乡镇案件质量。
强化培训练兵,促进干部能力提升。针对乡镇纪检监察干部流动快、人手少、经验不足等实际问题,县纪委监委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采取“宏观培训,微观帮带”等方式着力强化干部教育培训。一方面,在纪检系统干部集体学习、夜校学习、“五项能力”等活动提升干部素养;另一方面采取“顶岗培训、上挂下派”菜单式培养方式分期分批对干部进行培训。通过“结对帮扶、以老带新”,教经验、教思路、教技巧,促使“新兵”尽快成长,成为实战中的“行家里手”。
深化业务指导,增强案件办理质量。一是结合各乡镇特点,建立常委室部包抓制,由常委室部对包抓乡镇进行对口业务指导,有效提高乡镇办案水平。二是对案件线索单一,易办快结案件由乡镇纪委自行调查,对反映问题广,案情复杂案件,采取领办,协办和连办等方式,严把案件质量关。三是通过召开案情分析会,带案指导等方式进一步规范办案流程,由案管室牵头制作并下发《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常用文书》,规范审查调查工作文书模板,统一标准,规范文书格式。
严格案件审理,倒逼案件规范办理。严格执行“乡案县审”制度,围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对乡镇纪委自办案件各个环节认真审核把关。按照审理标准县纪委监委对案件的程序和证据材料全面审查,对于程序材料不完善、证据不充分的退回补充完善,对于案件事实和证据材料存在问题的,开具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意见和整改时限。此外,充分运用回访教育机制,扎实开展好回访教育,确保把每个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