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受到处分的那段时间,我曾一蹶不振,但组织始终没有抛弃我,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的暖心回访,让我重整行装再出发。”回访教育对象接受回访教育时发自肺腑地说道。
2021年9月,该干部因违反工作纪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曾一度意志消沉,经过多次回访和激励,这名干部逐渐化解心结,放下包袱,重新燃起对工作的热情。这是县纪委监委积极履行职责,有效开展回访教育工作的一个缩影。今年以来,永寿县纪委监委结合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对120名受处分干部进行了回访教育。在此过程中始终秉持“惩前毖后 、治病救人”的方针,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切实写好做实监督执纪的“后半篇文章”。
为扎实开展回访教育,最大限度实现回访一人、教育一片,做到以案促教、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以案促建。回访教育前县纪委监委将回访教育对象进行分类,并制定个性化回访方案。回访教育中深入且全面的了解了受处分人员的思想状态和工作情况,对受处分干部知错就改行为及时予以肯定,同时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进行开导劝解,引导其端正态度,消除不满情绪,督促其认真履职,帮助每一位“有错”干部重拾初心,成为“有为”干部。回访教育后,回访教育人员认真填写《回访教育登记表》,逐一归档,将掌握的回访情况,作为受处分人员恢复党员权利等的重要依据。同时,建立健全回访教育档案,把回访教育列为日常监督的主要内容,细化回访工作职责权限,规范回访工作程序和方式,加强对回访结果的综合运用。通过定期回访,加强对受处分人员监督,督促其所在党委、党组织切实担负起教育转化职责。
“处分是手段,教育才是目的。通过回访教育,一方面帮助受处分人做好心理辅导工作,释放心理压力,帮助其提高认识、改正错误,切实感受到组织关怀,驱散心中阴霾,另一方面也检验了纪检监察机关办案质量,推动执纪执法整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