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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寿县槐平国有生态林场副场长张向荣同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过处分
发布时间:2021-09-29 11:44:23   浏览次数: 次 来源:  作者:

张向荣同志作为副场长私自决定项目单位等重大事项,不正确履职,执行上级决策部署搞变通,套取国家资金,违反了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国家法律法规,对此负有直接责任。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5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2021年9月26日,经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张向荣同志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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