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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寿县监军街道古屯村八组组长兼八组防火禁烧负责人李晓平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发布时间:2022-07-06 09:45:26   浏览次数: 次 来源:  作者:

李晓平作为古屯村八组组长兼八组防火禁烧负责人,违反工作要求,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职不到位,致使古屯村屡次发生火情,对此负有直接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三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2022年6月24日经监军街道监察组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李晓平政务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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