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清风永寿网! 今天是: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永寿县人民政府
请输入搜索信息:
纪律审查
您现在的位置是: 网站首页 > 纪律审查 > 正文
永寿县甘井镇岳御史村报账员杜风生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发布时间:2022-06-11 09:27:08   浏览次数: 次 来源:  作者:

杜风生作为村干部,在疫情防控值班期间,擅离职守,脱离岗位,不尽职尽责,不严以律己,有损干部形象,在全镇造成不良影响,对此负有直接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经永寿县监察委员会派出甘井镇监察组2022年4月19日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杜风生政务警告处分。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上一篇]:永寿县常宁镇良左村中共党员杨延刚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下一篇]:永寿县甘井镇刘坳村二组组长刘耀华受到政务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