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德信作为高马山村报账员,负责村内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思想重视程度不高,不担当、不作为、假作为,造成环境问题一再发生,在全县造成不良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二十二条、第三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经永寿县监委派出渠子镇监察组2021年12月7日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马德信政务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