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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寿县监军街道蒿店村村委会副主任杨树平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发布时间:2021-08-30 20:12:45   浏览次数: 次 来源:  作者:

杨树平作为村项目负责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第四十一条之规定,经永寿县监委派出监军街道监察组2021年7月30日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杨树平政务记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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