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双科作为中共党员、张家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在工作上履职尽责不力,违反工作纪律,对此负有领导责任。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一条之规定,经店头镇纪委2021年4月15日会议研究,并报经镇党委同意,决定给予张双科同志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