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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寿县店头镇张家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张双科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发布时间:2021-04-30 19:27:33   浏览次数: 次 来源:  作者:

张双科作为中共党员、张家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在工作上履职尽责不力,违反工作纪律,对此负有领导责任。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一条之规定,经店头镇纪委2021年4月15日会议研究,并报经镇党委同意,决定给予张双科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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