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红英作为渡马卫生院医保科科长,对自己要求不严,没有正确履行岗位职责,造成为死亡人员报销药费的违规行为,工作中失职失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2021年11月22日,经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耿红英政务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