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寿县纪检监察干部在对全县扶贫资产管理及效益发挥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时,接到常宁镇良左村群众反映,村里的扶贫产业项近两年来未进行分红。
针对这一问题,永寿县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一时间下沉良左村进行走访调查。经了解,为带动村集体经济发展,助力贫困户脱贫致富,2018年良左村将30万元扶贫专项资金入股村里的杨西宁种养专业合作社。当时合同约定,自2019年至2021年,所得分红分别按照60%和40%,50%和50%,40%和60%的比例向11户贫困户和村集体进行分配,自2022年起所得分红全部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但截至目前,杨西宁种养专业合作社并未兑付2021年至2023年的分红。
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分红不及时、带农益农富农效果不明显等突出问题,永寿县纪委监委充分运用“室组镇”联合监督办案优势,将上述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转化为线索,通过入户走访、调取相关资料、谈话询问等方式,查清问题根源、找准问题症结、提出解决思路,并对村集体相关人员履职不到位的问题进行问责处理。
“有了你们的监督,我们村的分红已经落实到位了。”在对常宁镇良左村扶贫产业项目分红情况核查过程中,村集体负责人向工作人员分享了村上拿到分红的喜悦,并表示下一步村集体将按比例及时向群众分红,剩余资金将按规定真正为群众办实事、增收入。
在强有力的监督下,常宁镇良左村种养专业合作社按照协议约定,将拖欠两年的3.6万元分红打到了村集体经济账户,同时和村上续签了入股协议。
今年以来,永寿县纪委监委把护航产业发展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共同纳入政治监督重点内容,聚焦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紧盯重点项目、重大资金、产业发展等过程中存在的廉政风险,进一步细化监督任务、列出监督清单,对乡村振兴重点项目资金使用、收益分红、采购销售等关键环节进行全过程精准监督,全力护航乡村振兴。截至目前,该县今年累计查处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案件14起,党纪政务处分14人,问责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