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永寿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省市纪委全会安排部署,立足职责定位,聚焦全县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作风能力建设等方面,坚持抓早抓小、强化日常监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全县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始终把开展廉政教育作为加强清廉永寿建设、一体推进“三不腐”体制机制建设的重要抓手,采取廉政党课“讲”廉、警示教育“宣”廉、案例通报“醒”廉、廉洁短信“明”廉等方式,切实提高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廉政教育不落一人,努力实现全覆盖。组织观看《账总是要算的》《家风不正家难安》《贪利之祸》等警示教育片20余次;编印《党的十九大以来永寿县查处作风问题典型案例选编》,用身边事不断警醒身边人;对47名新任职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廉政知识测试、廉政警示教育“任前套餐”,进一步体现对新提拔任职干部在政治上、思想上的关心和爱护;组织87个单位观看廉洁书画展,编排《家风》清廉小戏,深入镇村汇演;安排委班子成员先后开展青年党员思想道德和纪法教育示范培训班,为市场监督管理局、退役军人事务局等单位讲“廉政党课”5次,多措并举引导党员干部讲党性、守纪律、做表率,营造了不敢、知止的廉政氛围。
紧盯“关键少数”和重点岗位,紧盯“三重一大”,突出抓好镇办、部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的提前介入、列席会议、定向跟踪三个监督环节,确保权力运行规范有序。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坚持在重大节假日前,重申纪律规定、发送廉洁过节提醒,节中强化监督检查,节后严查快处、推动整改,对落实节日期间值班值守不到位的6人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处理。紧盯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印发《永寿县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制度(试行)》,督促妇联召开家庭助廉座谈会1次,联合交警队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开展专项检查8次,发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线索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同时,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今年以来,共廉政意见回复508人次,否决2人次,暂缓4人次。33名领导干部对婚丧嫁娶事宜进行了事前申报和事后报告,89名领导干部向县纪委报备了请假事宜。
“办案是最有力的监督,提醒千遍不如问责一遍”。去年以来,永寿县纪委监委共立结案18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89人,其中乡科级12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件7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不作为、慢作为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2件13人,乡村振兴、教育、医疗、环保领域等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86件88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3批次6件8人,形成了有力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