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自己的违纪违法行为悔恨万千,我深刻认识到自己所犯下的错误,对不起家人,愧对组织培养,我真心认罪认罚。”4月8日,县中心敬老院原院长刘某贪污案件在永寿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刘某当庭认罪悔罪、深刻忏悔。
为加强党员干部纪法教育,持续推进分层分类警示教育,永寿县纪委监委精心筹备,针对案件类型,选取了我县部分单位“一把手”、民生领域单位班子成员、案发单位所属系统全体领导干部、基层镇办分管民政工作领导、新提拔年轻干部和纪检监察干部共计36人参加旁听庭审。
庭审现场,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当事人陈述等环节有序展开,清晰地反映了刘某一步步突破“底线”、跨越“红线”,从领导干部沦为“阶下囚”的违纪违法全过程,让旁听的党员干部深受警醒、倍感震撼,直观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和违纪违法带来的严重后果。
庭审结束后,现场党员干部深受触动,纷纷表示,通过本次“沉浸式”体验审判氛围,面对面倾听违纪违法者的内心独白,切实感受到违法犯罪给国家、家庭、个人带来的恶劣影响,在今后工作中,将以案为鉴、汲取教训,切实增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用好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活教材’,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做实做细同级同类警示教育,切实增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达到‘庭审一案、警示一片、教育一批’的效果。”永寿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