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元月26日,永寿县委粮食购销领域专项巡察组向发改局党委、财政局党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情况。会上,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魏国鹏同志传达了县委书记在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县委粮食领域专项巡察组组长刘西龙同志代表县委巡察组向发改局、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反馈了巡察意见;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代主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党英群同志作了讲话;会议由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宁建群同志主持。
按照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1年10月19日至12月10日,永寿县委粮食购销领域专项巡察组对粮食购销领域开展了专项巡察。县委巡察组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办印发的《关于县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照党中央关于粮食购销的政策法规,对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要求,对照涉粮部门、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党组织职能责任,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紧扣被巡察党组织政治责任,强化政治监督,检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市县委要求情况、检查相关业务主管监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情况、检查县粮油购销责任有限公司落实国家粮食储备、流通政策法规情况,从严从实开展巡察监督。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县委书记专题会议报告了有关情况。
专项巡察组组长刘西龙指出,粮食购销领域主管监管部门能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加强粮食生产、储备、流通等环节的能力建设,能较好加强粮食风险基金和粮食购销领域国有资产的管理,开展粮食购销领域价格、计量的监管,维护全县粮食市场秩序,但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粮食安全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要求、落实主管监管部门责任方面仍存在差距。
专项巡察组组长刘西龙代表县委巡察组向被巡察党委提出了六点建议:一是建议加强理论武装,筑牢思想基础;二是建议县发改局夯实主管责任,守牢粮食安全底线;三是建议县财政局严格按照账务日清月结的要求进行记账,做到当月拨付当月入账;四是建议县国资管理中心强化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五是建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履行粮食安全监管责任,严厉打击哄抬价格、压价收粮、不按规定鉴定计量器具等方面的违法问题;六是建议县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坚守主责主业,严格落实政策法规。
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魏国鹏同志传达书记专题会议精神并强调,巡察整改要抓好建章立制,从源头堵塞漏洞,切实以制度管长远管根本,实现粮食购销领域长治常效。
发改局党委书记蒙振宁同志、财政局党委书记赵琨同志、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书记孙翠艳同志分别作了表态发言。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代主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党英群同志对被巡察单位整改落实工作提出了三点意见:一要提高政治站位,主动认领问题;二要强化政治担当,压实整改责任;三要注重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宁建群同志就做好专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诚恳接受巡察意见;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全力抓好巡察整改;三是注重成果转化,推动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县委粮食购销领域专项巡察组有关成员;巡察办负责同志;县纪委监委相关监督检查室负责同志,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组负责同志;发改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及粮油购销公司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领导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