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21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永寿县公安局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杨斌主持会议并讲话。会上,县委第二巡察组组长翟小锋作了动员讲话,县委巡察办副主任李美盈传达县委书记专题会议和十九届县委第八轮巡察动员部署会会议精神。
县委第二巡察组全体成员,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相关科室负责同志、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县公安局党委班子成员及副科级以上干部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巡察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剑。巡察工作要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用马克思主习近平思想统领巡察工作,督促推动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两次全会精神及中央、省市县委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会议要求,县公安局党委及全体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巡察工作部署上来。要严守纪律规矩,以最坚决的态度、最务实的作风、最有力的举措,全力保障巡察工作。要注重成果转化,以此次巡察为契机,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把巡察整改与履行公安核心职能、深化队伍建设、完善制度机制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永寿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县委第二巡察组将对县公安局党委开展为期60天左右的常规巡察。巡察期间(2026年1月21日—3月31日)设专门值班电话:029-37665054(受理时间:工作日8:00-18:00);邮政信箱:永寿县县委巡察办第二巡察组,邮编:713400;电子邮箱:dierxunchazu2026@163.com。同时在县公安局门口、巡察组驻地等处设立意见箱。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县公安局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