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清单不仅为我们指明了工作方向,还细化了工作内容,让巡察工作有的放矢、事半功倍。”十九届永寿县委第四轮巡察第三巡察组主要负责同志表示。
为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永寿县从巡察进驻、巡察反馈、巡察整改等关键环节入手,紧盯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聚焦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精心梳理出被巡察单位“基本情况、政策制度、任务要求、问题线索、反馈整改”五张清单,着力推动巡察发现问题更准、整改责任落地更实、标本兼治作用更显,推动巡察工作提质增效。
“为确保巡察工作巡之有‘制’、察之有‘尺’、人之有‘责’,每轮巡察进驻前,我们都要召开专题会议,对被巡察单位的‘基本情况、政策制度、任务要求、问题线索’四张清单进行逐一审核把关,聚焦被巡察单位职责定位、行业特点及前期与纪检监察、组织、政法、信访等相关职能部门沟通收集的问题线索,进一步细化梳理清单内容,推动巡察发现问题更快速更及时。”永寿县委巡察办负责人介绍。
巡察发现问题是手段,解决问题才是目的,为此,永寿县委巡察办各巡察组结合巡察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细化明确问题反馈和整改时限清单,压紧压实整改责任。该县将巡察报告以问题清单的形式逐条反馈给被巡察党组织,并逐项明确整改时间节点,由被巡察党组织负责人签字背书认领。要求各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认真对照问题反馈清单切实扛起主体责任,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及措施,通过层层传导压力,级级分解责任,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教育管理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立行立改到位,确保反馈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见成效。
“整改期间,县纪委监委联合县委巡察办对整改成效进行督查回访。对照整改时限要求,对组织领导巡察整改不力,落实整改要求走过场、不到位,敷衍应付、虚假整改的,及时约谈提醒被巡察党组织相关负责同志,造成严重后果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确保巡察反馈问题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永寿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