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永寿县委巡察机构充分发挥巡察监督作用,从细处着手、在实处发力,创新探索巡察监督方式方法,推动巡察工作提质增效,为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地生根注入新动能、增添新活力。
提高政治站位,扛起政治责任。从政治和战略高度思考部署巡察工作,把落实巡察监督责任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央和省市县巡视巡察工作要求,及时研究解决巡察工作面临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做到组织领导有力、责任落实到位,推动巡察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坚持问题导向,创新方式方法。在巡察过程中,以常规巡察为主线,灵活穿插多种方式。对巡察的时间、内容、频次等不设硬杠杠,哪里问题突出就重点巡察哪里,哪里群众反映强烈就深挖深究哪里,对已经巡察过的单位,随时开展“回头看”,让被巡察单位找不到规律,松不下“神经”,避免出现“过关”思想。同时坚持问题导向,对权力相对集中的部门统筹组织交叉巡察,针对特定系统领域开展专项巡察,针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开展机动巡察,既坚持问题导向,又突出阶段性工作重点,切实增强巡察监督的穿透力和震慑力。
坚持贯通融合,提升巡察质效。以系统集成、协同高效为目标,积极探索贯通融合的有效路径。充分发挥县级巡察基础作用,主动对接省市巡察要求,落实责任,破解难题,推动解决巡察政治定位把握不准、聚焦“关键少数”不够、紧盯权力和责任不足、发现问题层次不深和有效覆盖质量不高等问题。进一步规范完善巡察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的联动机制,深化巡前情况通报、巡中提请纪检监察机关协助、巡后移交问题线索依规依纪依法办理等制度机制,推动巡察监督同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协同配合、深度融合,并完善与组织、司法、审计、信访等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效应叠加。
善用巡察成果,促进标本兼治。把推动解决问题作为巡察监督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要求,增强政治自觉,压实整改责任,督促被巡察党组织主动担负起巡察问题整改主体责任,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并定期调度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办理情况,检查巡察整改情况进展,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同时,协同组织部门督促落实党的组织路线方面问题整改,把整改落实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重要内容,对虚假整改、整改不力、整改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