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强化案件警示教育作用,督促广大党员干部严守纪律规定,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现就查处的3起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如下。
1.常宁镇店子头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张参军管护不力导致高标准农田项目行道树损毁的问题。张参军工作履职不力,未严格落实树木管护措施,致使高标准农田项目中行道树严重损毁达749株,造成经济损失6万余元。2026年4月23日,张参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渠子镇张贺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贺长青挪用集体经济合作社资金等问题。2018年1月至2021年2月,贺长青在任职期间,个人决定重大事项;长期拖欠村集体应得分红,损害村集体利益;账务管理混乱,白条入账;涉嫌挪用资金犯罪,数额较大。2026年4月29日,贺长青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收缴违纪所得25万元。
3.马坊镇郝家村互助资金协会会长郝孝龙履职不力导致存在违规借贷的问题。郝孝龙未正确履行会长职责,致使村互助资金协会管理混乱,出现违规借贷、逾期现象,影响其他群众借款;同时还存在将协会公章、自己私章交给该协会会计管理使用,自行外出务工的问题。2026年1月23日,郝孝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