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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寿县纪委监委通报曝光3起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5-09-04 09:38:26   浏览次数: 次 来源:永寿县纪委监委  作者:

为进一步规范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发挥警示震慑作用,现就查处的3起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如下。

1.甘井镇北甘井村监委会主任周保军管护不力导致高标准农田项目行道树损毁的问题。2024年9月北甘井村高标准农田项目损毁的470颗行道树补栽后,周保军作为高标准农田管护工作责任人,仍未汲取教训采取有力措施对行道树进行管护,2025年5月同一地点383颗行道树损毁,累计损毁行道树853棵,造成经济损失94239.44元。2025年8月14日,周保军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2.店头镇王家庄村报账员李艳宁虚报冒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种粮一次性补贴的问题。2023年6月,李艳宁利用职务之便,虚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27.3亩,虚报种粮一次性补贴22.1亩,违规套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种粮一次性补贴合计2065.7元,用于其个人消费支出。2025年7月17日,李艳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渠子镇郭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卢援朝虚报冒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问题。2024年11月至2025年4月,卢援朝在他人名下虚报耕地面积49亩,冒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490元;在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导致4户群众应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拖延4个月,未能及时享受惠农惠民政策。2025年7月4日,卢援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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