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清风永寿网! 今天是: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永寿县人民政府
请输入搜索信息:
曝光台
您现在的位置是: 网站首页 > 监督曝光 > 曝光台 > 正文
永寿县纪委监委通报曝光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发布时间:2025-07-08 11:02:14   浏览次数: 次 来源:永寿县纪委监委  作者:

为进一步推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切实履职尽责、主动担当。现就近期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如下。

1.常宁镇人大主席房文刚等人对清明期间防火减灾工作重视不够,认识不够到位,落实值班值守有关要求不到位的问题。2025年清明节期间,常宁镇人大主席房文刚在带班防火值守时工作流于形式,未及时发现辖区火情,应急处置措施不到位,致使南章村5组大面积着火。2025年5月23日,房文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责任人受到相应处分。

2.县应急管理局煤炭管理股干部杨雪峰、马子豪,驻矿安全监督组组长张大鹏未认真履行煤矿安全监管职责,日常安全检查不严不细的问题。2024年11月1日15时左右,张大鹏执行驻矿安全监督员“十必须”“十到场”“十到位”的要求不严不细,未及时发现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人员配备不足等问题;杨雪峰、马子豪未认真履行煤矿安全监管职责,对建设、施工单位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监管不到位,致使县内某矿发生1起一般其他事故。2025年5月23日,张大鹏、杨雪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马子豪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上一篇]:永寿县纪委监委通报曝光2起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典型案例
[下一篇]:永寿县纪委监委通报曝光2起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