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马坊镇马坊村党支部副书记耿瑞军,对自己分管环境卫生工作不作为、慢作为,致使县人居办同县住建局和融媒体中心多次暗访拍摄到三堆六乱问题,马坊镇政府就此问题多次要求该村限期整改都未引起重视,造成县农村人居环境卫生整治第三督导组检查时,依然存在部分区域环境卫生脏乱差的问题,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21年9月16日,马坊镇纪委给予耿瑞军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2、甘井镇岳御史村监委会主任杜俊海,对自己主管环境卫生的工作履职监管不力,巡查督促不到位,造成岳御史村平乾路槐平林场山上长期堆放大面积建筑垃圾,对周边环境卫生造成严重影响,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21年11月7日,甘井镇纪委给予杜俊海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3、常宁镇豆灰村村委会委员兼报账员灰抗旱,对自己负责村级环境卫生工作履职尽责不力,督促检查不到位,致使环卫工人未按照规定将垃圾倾倒至垃圾填埋场,被卫星监测点反馈;同时,也未及时督促环卫工人打扫清理村内卫生,致使村内卫生1个月未清理,导致被群众举报,严重污染人居环境,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21年11月16日,县监委派出常宁镇监察组给予灰抗旱政务警告处分。
4、常宁镇直家宫村村监会主任赵瑞芳,负责村级环境卫生工作中履职尽责不力,未督促环卫工人按照规定将垃圾倾倒至垃圾填埋场,而是将垃圾倾倒在直家宫村沟边,被卫星检查反馈4处非正规垃圾点,造成环境污染,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21年11月16日,常宁镇纪委给予赵瑞芳党内警告处分。
5、常宁镇班白村党支部副书记李武群,工作履职尽责不力,对村内垃圾未安排环卫工人按照规定及时清运至高侯村垃圾填埋场,也未及时安排环卫工人清运垃圾,导致村内垃圾长达10天未清理,被卫星检查反馈通报非正规垃圾点,造成环境污染,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21年11月16日,常宁镇纪委给予李武群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6、甘井镇东淡村党支部书记兼任村委会主任牟引教,作为村上主抓环境卫生的干部,在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中工作不力、安排部署不到位、督促监管不到位,造成东淡村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过程中,未能依照相关规定做好垃圾处理工作,致使东淡村沟边存在大面积生活垃圾的堆积,造成周边环境严重污染,因此事甘井镇人民政府被永寿县检察院立案审查,在全镇造成不良影响,对此负有直接责任。甘井镇纪委给予牟引教党内警告处分。
7、监军街道沟泉头村副主任王银鱼,分管四组工作,工作履职尽责不到位,未按照时限要求对省住建厅利用卫星遥感检测技术发现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到位,造成该组恶臭味明显,严重污染村级环境,并对周边群众生活造成严重影响,对此负直接责任。2021年11月4日,监军街道纪工委给予王银鱼党内警告处分。
8、马坊镇石泉村原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孙小龙,对防火工作监管不力,宣传不到位,巡逻不经常,致使在自己监管的区域内发生火情,被市生物质禁烧平台监测并通报,对全镇乃至全县生物质禁烧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对此负直接责任。2021年4月8日,马坊镇纪委给予孙小龙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9、店头镇娄敬山林场副场长郭忠文同志,在工作期间对该林场日常巡林、护林等工作没有履职尽责,明知林木可能被破坏的情况的下未能及时发现、制止,造成林场树木遭受较大损失,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21年10月25日,店头镇纪委给予郭忠文党内警告处分。
10、常宁镇陈家村一组组长豆爱社,对自己所负责一组森林防火工作,履职尽责不力,工作安排巡查不到位,导致一组老公墓荒草着火,造成环境污染,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21年12月3日,县监委派出常宁镇监察组给予豆爱社政务警告处分。
11、常宁镇良左村报账员杨普查,作为负责村级环境卫生的村干部,工作履职尽责不力,致使环卫工人未按照规定将垃圾倾倒至垃圾填埋场,而是将垃圾倾倒在良左村沟边,被卫星检查反馈非正规垃圾点,造成环境污染,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21年12月11日,县监委派出常宁镇监察组给予杨普查政务警告处分。
12、常宁镇豆家村监委会委员、第五、第七小组组长王麦桂,作为负责村级环境卫生的村干部,工作履职尽责不力,对负责的村内生活垃圾未按照规定将垃圾倾倒至垃圾填埋场,而是将垃圾倾倒在豆家村西沟边,被卫星检查反馈非正规垃圾点,造成污染环境,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21年12月11日,县监委派出常宁镇监察组给予王麦桂政务警告处分。
13、马坊镇上来村党支部副书记来春升,对主管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不作为、慢作为,督促宣传不经常,导致村内群众将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等肆意堆放,形成非正规垃圾点,同时,也未及时督促相关人员及时清理,致使此非正规垃圾堆放点长期存在,被省住建厅利用遥感检测技术发现并通报,对全镇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对此应负直接责任。2021年12月6日,马坊镇纪委给予来春升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14、马坊镇延府村党小组组长李新平,对自己负责的组内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不作为、慢作为,导致其负责区域出现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并未及时安排环卫人员进行清理,致使此非正规垃圾堆放点长期存在,被省住建局利用遥感检测技术发现并通报,对全镇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对此应负直接责任。2021年12月6日,马坊镇纪委给予李新平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15、宋家园子党小组组长宋兴利,对自己负责的组内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不作为、慢作为,导致其负责区域内出现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并未及时安排环卫人员进行清理,致使此非正规垃圾堆放点长期存在,被省住建厅利用遥感检测技术发现并通报,对全镇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对此应负直接责任。2021年12月6日,马坊镇纪委给予宋兴利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16、马坊镇翟家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翟小军,工作不细致、分工不明确,导致该村在全县人居环境卫生整治抽查考核中排名全县倒数第一,被全县通报,造成不良影响,对此应负直接责任。2021年12月17日,马坊镇纪委给予翟小军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17、马坊镇御驾宫村党支部副书记李铁娃,对所负责的村内环境卫生工作,不作为、慢作为,造成村内环境卫生垃圾未定时处理,致使市相关部门对农村人居环境卫生整治督导检查中被拍摄并将相关照片通报给镇政府,对此负直接责任。2021年12月11日,马坊镇纪委给予李铁娃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18、渠子镇洛安村三组组长、环保网格员李亚维,在负责本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中,未严格按照该村村委会要求做到每天排查,对群众乱倒垃圾有所反弹的现象未及时掌握,并向村委会瞒报、漏报汇报,导致该村未能及时处置非正规垃圾点反弹问题,多次被上级相关部门通报,影响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21年11月26,县监委派出渠子镇监察组给予李亚维政务警告处分。
19、渠子镇高马山村报账员马德信,在负责高马山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中履职尽责不到位,未按要求落实村委会安排的工作任务,对垃圾点存在的反弹整而不治问题隐瞒不报,致使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抽查考核中,发现该村村内“三堆六乱”问题严重,在考核中排名全县倒数第二,被挂黑牌,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通报,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21年12月7日,县监委派出渠子镇监察组给予马德信政务警告处分。
20、渠子镇车村六组组长、环保网格员杨虎群,在负责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中,未认真落实镇政府和车村村委会的工作部署,对自己负责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日常监管工作任不作为、慢作为,造成该村非正规垃圾点问题反复出现,多次被镇政府上级相关部门通报,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21年12月10日,县监委派出渠子镇监察组给予杨虎群政务警告处分。
21、渠子镇马究村一组组长、环保网格员何卫星,在负责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中,未按照村委会要求每日对该地段进行检查,未采取有效措施动员群众正确处理垃圾,同时,在向村委会汇报时未如实报告实际情况,导致该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后再次反弹,被上级有关部门通报,造成不良影响,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21年12月15日,县监委派出渠子镇监察组给予何卫星政务警告处分。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