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切实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以“增量提质、高点开局”为统揽,全面贯彻我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聚焦服务,奋力打造营商环境金字招牌,为永寿新时代追赶超越和高质量发展赋能增力。经县纪委研究决定,在全县开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助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有关问题线索举报平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诉对象
全县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
二、受理内容
(一)在市场准入、证照办理、项目审批、土地征用、市场监管、税收征管、金融贷款、财政补贴等环节吃拿卡要、以权谋私;
(二)到民营企业乱检查、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乱募捐,对民营企业合理诉求故意刁难、推诿扯皮、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
(三)违规接受民营企业邀请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宴请、旅游、娱乐等活动安排;
(四)违规收受礼金礼品、消费卡、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
(五)违规在民营企业中兼职任职,领取薪酬、奖金、津贴等;
(六)以无偿或者象征性支付钱款等方式借用民营企业的钱款、房屋、车辆等财产,向民营企业转嫁应由所在单位或个人承担的费用支出;
(七)纵容、默许配偶、子女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从民营企业谋取私利;
(八)其他影响和破坏营商环境、阻碍企业发展的问题。
三、受理方式
(一)举报电话:029-37662511
(二)来信地址:永寿县纪委监委信访室 (邮编:713400)
(三)来访地址:永寿县委四楼410室县纪委监委来访接待室
(四)网络举报:《清风永寿网》,网上举报专栏
中共永寿县纪委 永寿县监委
2021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