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以来,渠子镇纪委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通过专题学习,个人自学的方式,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对标对表、学思践悟,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一是及时安排部署。监察官法颁布后,镇纪委第一时间通过多种途径开展学习讨论,领会吃透其中的内容实质,使其成为今后工作中的行动指南。同时组织各村村监会主任原原本本学习监察官法全文内容,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
二是提升履职能力。监察法规定,担任监察官“应当熟悉法律、法规、政策,具有履行监督、调查、处置等职责的专业知识和能力;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监察官的违纪违法行为,有权检举、控告。受理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将结果告知检举人、控告人。”镇纪委要求进一步强化纪法衔接意识,自觉接受监督,让每一起案子,都能经得住历史的检验。同时重点研读监察官的职责、义务,认真查找自身短板和弱项,进一步提升依规依纪依法履职能力。
三是强化结果运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镇纪委将学习宣传贯彻《监察官法》与开展疫情防控、信访维稳、安全生产等监督检查相结合,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截止目前,镇纪委已开展各类监督检查3次,发放监察建议2份,问责处理干部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