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举报工作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要的基础性工作,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委局机关信访举报工作办理程序,强化监督制约机制,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驻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高度重视信访举报工作,为此精心组织规范,并迅速展开落实。
一是规范信访举报管理。按照依法依规的原则进行办理,实行信访举报件、举报电话文字和录音记录等信访举报件的日常专人专册编号登记、管理保管,详实记录来访电话,确保问题线索不流失。二是规范信访举报处置。对所有信访举报,按照所涉及单位分类处置,在接收后及时向组领导汇报阅批,并按照举报件性质办理、移送或请示上级有关部门办理。三是规范信访举报办理。将信访举报分为自办、直接核实件和交办件两大类进行办理。对自办或直接核实件,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初审和报告,及时反馈情况并向县纪委及时报告;对需要移送同级其他纪检监察组的和需要上承县纪委办理的交办件,在5个工作日内制发交办函,完成交办,并及时反馈处理办法给举报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