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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派驻纪检监察组如何开展有效监督的几点思考
发布时间:2020-06-23 14:49:10   浏览次数: 次 来源: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  作者:王鹏玉

派驻纪检监察组是纪委的派出机构,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式,受纪委直接领导,对纪委负责并请示报告工作,其业务工作、干部管理、考核评价均由纪委统一管理;派驻纪检监察组与驻在部门(含归口监督单位,下同)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代表纪委对驻在部门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履行监督职责,并非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不承担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履行主体责任相关日常工作;同时,派驻纪检监察组与纪检机关其他业务部门也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它不是纪检业务部门,而是代表纪委对外行使职权。

那么,派驻纪检监察组如何开展有效监督,对于深入推进派驻机构改革,充分发挥派驻机构职能作用,强化党内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在实践中学、在实践中干,经过大半年的学习与实践,让我对纪检监察工作有了更深认识和感悟。

建立监督机制,畅通举报渠道 。建立“两个责任”落实、参加列席重要会议、干部动态监督、畅通信访举报、例行沟通会商、廉政谈话和约谈、定期走访工作、工作信息报送等监督工作机制。为进一步发挥“驻”的优势,派驻纪检监察组应按照分工,坚持每月赴联系单位走访工作至少1次,了解情况,查阅资料,指导工作。同时,派驻纪检监察组应分别同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重点岗位人员、下属单位负责人、新任职干部,收到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反映的干部等人员开展廉政谈心谈话。按照派驻机构改革的制度设计,“驻”的优势体现为通过天天接触,加强日常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及时发现问题,实现抓早抓小。

强化监督台账,做好请示汇报。 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强化台账监督,要求各驻在部门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分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部署总结、民主生活会和党组织会议记录、“三重一大”研究决策、廉政教育及廉政风险点防控等台账,通过不定期检查台账等方式,督促驻在部门落实“两个责任”。同时,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加强与派出机关的沟通联系,做好请示汇报工作,最大限度地争取关心和支持,推动监督工作有效运行。

运用“四种形态”,精准监督执纪从问题线索抓起、把监督触角延伸到前端,切实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对工作中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谈话提醒,尽早把跑偏的党员干部拉回正道。紧盯权力运行各个环节,压减权力设租寻租空间;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和具体问题,形成驰而不息反对“四风”的常态机制。

创新工作方式,增强监督实效。实践中,一些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监督工作往往处于一种被动局面,习惯于通过驻在部门了解其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开展监督方式单一,工作停留于表面。因此,派驻纪检监察组要有效开展监督,必须创新方式,突出重点,压实责任。一方面,既要主动对接驻在部门了解情况,又要善于拓宽信息来源,充分利用信访举报平台,走访调研等方式收集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另一方面,派驻纪检监察组要与驻在部门建立沟通协作机制,定期督促驻在部门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约谈驻在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各室负责人及下属单位一把手,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违规违纪问题。

加强自身建设树立良好家风“作为纪检干部,本质要好,本事要有,本身要净”,纪检监察组要始终把强化自身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强化纪法思维、程序意识、专业化能力。严格自我监督管理,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零容忍”,坚决防止“灯下黑”,做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战士。同时,作为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做到个人感情与党纪国法分清,对配偶、子女严格要求、严加管教,既要把好廉洁自律的“前门”,又要守好家庭防线的“后门”。派驻纪检监察组如发出开展“管好家人亲友、树立良好家风”廉政教育活动的建议函,避免家人亲友利用干部影响谋取私利。又比如,提醒各单位党员干部在微信、互联网使用中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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