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扶贫资金的有效监管,提高扶贫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安全性,确保产业扶贫资金切实发挥作用,真正实现资金到户实、成效好,常宁镇纪委对产业扶贫资金发放及使用情况注重过程监督,严防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发生。
一是监督关口“前移”,完善制度促安全。镇纪委充分发挥监督作用,有效协助主体责任落实,该镇先后制定下发了《镇产业扶贫专项资金分配、管理实施意见》、《关于常宁镇建立健全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台账进一步强化资金管理的意见》、《常宁镇新型经营主体资金管理办法》等,从制度层面杜绝违规违纪行为发生,确保扶贫项目资金使用安全。注重程序化审核,对扶贫项目建设、资金分配、使用、管理、资金流向实施“痕迹化”管理,建立可追溯、可查证的严密闭环。同时,对各村扶贫资金的项目进行梳理,按扶贫资金指标、项目、用途与收益户进行逐项核对,建立资金监管台账,确保扶贫项目阳光运行、公开透明。
二是监督方式“多样”,围绕过程保规范。对扶贫专项资金的投放及使用及时进行公开公示,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进一步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满意度,确保专款专用,坚决杜绝挤占、挪用、套取扶贫资金现象的发生。镇纪委参与,镇脱贫攻坚办公室、财政所通过不定期对扶贫资金抽查暗访,实地走访群众等方式对扶贫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监测。对每项扶贫资金的发放、使用和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跟踪问效,确保每一笔资金都能够顺利安全拨付到位,发挥效益。今年以来,累计发放产业到户资金495万元,落实基础设施项目4个。
三是监督追责“彻底”,立足处置强警示。严格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检查,严格落实责任追究。积极拓展和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认真受理涉及扶贫资金政策落实的举报和反映,发现一 起,严肃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积极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做到宣传教育常提醒,抓早抓小强预防,增强不想腐的思想自觉。截止目前,下发互助资金协会整改提醒函2次,处分两人,纠正资金发放不规范3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