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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自然资源局 传达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
发布时间:2020-04-13 15:36:38   浏览次数: 次 来源:自然资源局  作者:

 

       4月3日,永寿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召开全体党员集体学习会,组织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有关精神。会议由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永刚主持,局党组成员、机关各股室、局属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全体同志认真研读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并开展交流讨论。

       会议指出,《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贯彻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体现了近年来党组工作的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回应了党组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新要求,实现了党组制度的守正创新,为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组工作提供了遵循。全体党员干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学深、悟透、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自然资源工作实际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不断提高履职尽责本领,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会议要求,《规定》出台是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推动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制度,也是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根本遵循。全体党员干部要按照中央部署和省市县委要求,把主体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落到行动上,要以落实《规定》为契机,细心查找自身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确保把全面从严治党、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要求真正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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