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共青团永寿县委召开全体党员会议传达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团县委党组书记、书记张磊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中央出台《规定》是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对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内容、方式、监督追责等作出明确规定,为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全体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规定》出台的背景和重大意义,要把《规定》作为干部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加强对《规定》的学习,确保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准确把握主要内容,领会精神实质,抓好贯彻落实。
会议要求,共青团党组要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党组书记要带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要落实好“一岗双责”以及分管职责范围的主要领导责任,全体党员干部要带头遵守执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监督,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示范表率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