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走深走实,确保人民群众切实利益不受侵害,永寿县委政法委“四强化”扎实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为平安永寿、法治永寿奠定坚实基础。
一是强化举报渠道,全面摸排问题线索。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布举报内容、举报方式、举报邮箱等,结合网格员入户走访、集中宣传、张贴公告等方式积极动员群众检举揭发身边“村霸”等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同时,强化工作联动,与各镇(街道)和责任单位业务联动,对2021年至今常态化以来办理的涉恶单案进行翻查,对刑满释放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进行摸排,对全县村级班子成员是否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等黑恶势力等问题情况进行核查,并及时关注各大网站及举报平台收集线索,及时了解掌握疑似群众身边不正之风的线索,确保问题线索渠道来源广泛、摸底排查彻底。
二是强化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采取“线上+线下、传统+媒体”等方式加大宣传,线上通过微信公众号、各行业门户网站发布公告和宣传信息进行宣传,线下通过在街道、村级悬挂条幅、张贴公告,深入镇村、学校、企业等领域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讲解相关法律知识等进行宣传,并结合平安建设、夏季治安巡查宣防、检察护企、民法典等宣传工作,加大宣传,做到全方位、全覆盖宣传,为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宣传工作营造了浓厚的氛围。
三是强化运行机制,确保工作有序开展。为扎实落实集中整治工作,我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工作职责、举报受理、信息报送、保密规定、线索移送等相关制度,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各镇(街道)、责任单位职责和责任人的行为,确保收集线索真实有效,线索合规移送及时。同时,按照单位职责及上级工作要求,制定下发《开展“村霸”等黑恶势力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永寿县2024年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等文件,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更好推动了集中整治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四是强化督导检查,推动工作落细落实。在集中整治工作中,县委政法委分三组对各镇(街道)、各责任单位不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全面掌握各单位集中整治工作情况,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全面通报,要求其积极整改落实。同时要求各镇(街道)、各责任单位根据各自实际,细化工作任务,各负其责,成立督导组对行业领域内“村霸”“菜霸”“市霸 ”土地流转、征地拆迁、工程项目等存在涉黑涉恶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行业乱象进行及时整治,确保群众合法利益得到保障,集中整治工作真正做到落细落实,让群众真正感受到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