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我的疏忽,造成低保户在去世以后继续领取低保金,给国家造成了损失……”永平镇翠屏村李某某在处分决定宣布现场后悔地说。
事情还要从永平镇纪委开展社会保障领域监督检查时说起。在死亡人员记录和低保发放记录的比对中,翠屏村低保对象张某某的异常情况引起了工作人员的注意。
随后,永平镇纪委成立核查组对该问题线索进行初步核实。核查组兵分两路,一路调取翠屏村低保经办工作人员有关信息,查阅该村低保发放明细表,并到相关部门进行比对核实,一路到群众及村干部中走访了解情况。
在进行信息比对时,核查人员发现张某某已于2023年12月27日死亡,但翠屏村报账员李某某因个人工作疏忽,造成张某某死亡报表的漏报,并在张某某去世后继续领取低保金3个月,共计1815元。
“你们村的张某某已经去世了,本不该继续领取低保,但是其家属至今还在领取,你当时为什么没有上报张某某的死亡信息,和该户有没有亲属关系?”核查组人员找到李某某问道。
“没有亲属关系,当时没有上报就是忘记了。”面对询问,李某某支支吾吾回答。
原来,李某某对低保工作并不重视,动态监管流于形式,没有按照文件要求逐一入户开展信息核实,从而造成了这一情况的发生。最终,李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永平镇纪委督促翠屏村干部按照程序,对多发的1815元低保金进行了追缴。
为全面清理及杜绝此类问题,永平镇纪委在全镇镇村干部会议上通报了李某某因工作履职不到位被镇纪委立案调查的情况,要求各村举一反三,对本村民政救助对象进行全面排查梳理,严格落实民政救助对象动态管理机制,确保国家民生资金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