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至10月31日,按照县纪委监委的要求,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对监督的14个驻在部门开展10月份项目化政治监督检查。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各监督单位党委(党组)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情况、县级领导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情况、8月份项目化政治监督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等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
从检查的情况来看,各监督单位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较好。在对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情况进行全面监督的基础上,成立1个检查组,重点对14个监督单位开展常规检查,持续强化政治监督,通过检查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确保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地生根、开花结果。检查时,所监督的5家单位的县级领导都能贯彻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认真扎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亲自研究制定个人主体责任清单,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记实及建立电子档案;坚决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研究部署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分管部门和单位领导干部开展谈心谈话。8月份项目化政治监督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检查时,有台账、有措施,未发现其他的问题。
检查组要求:一是思想认识再提高。各党委(党组)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党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扎实做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工作,抓好落实,营造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浓厚氛围。二是要对照《意见》要求,认真查找监督漏洞及制度短板,建立问题清单,及时整改到位,确保10月份项目化政治监督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