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县红十字会按照中省市县各级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不断完善并严格落实“五项制度”,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有效提升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成色,为红十字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履行“一岗双责”制度,全面压实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纳入全会中心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制定会党支部《落实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及《负面清单》,分解细化年度任务,列出负面工作清单,使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心中有责任,做到了目标任务明、工作责任实、负面警戒线清;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制定了个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并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狠抓责任落实,坚持督导工作进展,为稳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坚持学习教育制度,不断增强廉政勤政意识。将廉政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中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监察法》等党纪条规和县上疫情防控“十个严禁”等纪律规定;组织集体观看红色电影3部、警示教育片2部,学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典型案例8起;组织参加党纪法规知识测试2次;开展“弘家风”宣教活动1次;主要负责人讲廉政党课1次、开展提醒谈话2次,进一步筑牢了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执行集体决策制度,促进权力阳光透明运行。按照议事规则要求,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坚持对单位重要工作安排、重大资金支出等事项,都坚持统一领导、共同研究、集体决策,并按规定程序做到事前上报备案、事后报告执行情况,保证了决策过程科学民主、决策结果公正合理。比如,就如何更好地开展好每年的“5.8博爱周”宣传活动,以及疫情防控捐赠款物的分配使用等事项,都及时召开机关全体同志会议,进行集体研究、讨论商定,从源头了预防了廉政风险的发生。
推行公开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在机关楼道设立监督举报公示牌,对外公布了举报电话、邮箱,以及来信邮递、来访接待地址,自觉接受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先后对两家爱心企业捐赠的10万元困难群众救助金、靖江市红十字会援助的15万元款物的分配使用情况,以及年初疫情防控爱心企业(人士)捐赠的防疫物资和资金的管理、分发等情况,多次在县内媒体及时进行了公示,保证了捐赠款物管理使用公开透明、规范有序、高效廉洁,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和一致好评。
落实项目化监督制度,不断提升整体工作质效。指派专人负责,认真扎实地组织开展廉政教育、纪律作风整顿提升、办公用房专项整治等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坚持每月按照项目化监督的重点内容和标准要求,逐项对照、查漏补缺。自觉接受县纪委监委和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的日常监督检查和项目化监督,对监督检查反馈的问题虚心接受、并及时弥补整改到位,有效提升了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整体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