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永寿县纪委监委接到全县各镇办村级换届期间关于预备人选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审核的函,当日,永寿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批示,组织部立即以书面形式向案管室、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进行“联合会审”。
近年来,永寿县纪委监委把廉政意见回复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围绕线索处置、信访举报、问责处理等重点内容,公平公正评价各级干部,为有关部门选人用人把好政治关、品行关和廉洁关,严防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或“带病表彰”。
根据收到关于征求干部任用、评先选优、职务晋升等方面的廉政意见函后,由相关工作人员及时分送案件监督管理室、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等相关室进行严格筛查,并根据“联合会审”意见,由县纪委监委组织部梳理汇总,提交分管常委及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向相关单位回复廉政意见函。截至目前,共作出廉政意见回复2644人次,其中对村级换届2582名预备人选考察对象进行了资格审核,提出否决意见4人,暂缓使用2人。
县纪委监委明确提出,出具廉政意见函,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原则,对廉政意见回复中弄虚作假、故意隐瞒或夸大事实的相关责任人,严肃追究责任。
据了解,为进一步精准描绘干部“廉政像”,县纪委监委及时完善更新全县领导干部的廉政档案,通过完善廉政档案,建立监督信息数据库,为做好廉政意见回复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