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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寿县纪委严把廉政意见回复“三关”
发布时间:2020-11-23 08:51:18   浏览次数: 次 来源:  作者:来文婷

今年以来,永寿县纪委监委紧盯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职级晋升、工作调动等必经廉政意见回复事由,对政治上有问题、作风上有问题的“一票否决”,把品行不端、为政不廉的“挡在门外”,有效地阻止了“带病上岗”“带病提拔”“带病评优”等情况的发生。截至目前,共办理廉政意见回复37批次314人次,其中1人因有“问题”被取消了评先评优资格,守住选人用人第一道防线,坚决不让‘带病’党员干部蒙混过关。

严把审核流程关。收到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函后,组织部牵头,联合信访室、案管室和党风政风监督室等从廉洁自律、信访举报及是否受党政纪处理等方面层层把关,逐一进行审查后,再呈分管领导审签、主要领导阅批,最后才由组织部以县纪委名义出具廉政意见复函。廉政意见回复函严格审查流程,确保“廉政审查意见回复”的准确性、合理性、严肃性和权威性。

严把廉政档案关。结合廉政档案网络管理系统,全方位搜索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对搜索出来“有案底”的党员领导干部坚决做到不袒护、不包庇,将查到的“问题”如实、准确地反馈给征求意见单位,为全县各级各部门和有关组织对党员干部作出有关决定提供了参考依据。

严把责任追究关。各相关室部出具意见时经办人必须签字确认,对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中隐瞒或夸大事实、弄虚作假,造成审查结论失实的,将加大问责力度,强化责任追究。对玩忽职守、以权谋私的,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仅查处当事人,而且追究责任人。

“我们将以眼里揉不得沙子的认真劲,对‘带病提拔、带病评优’的干部说‘不’,保证选人用人环境的风清气正。”县纪委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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