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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永寿县委办纪检监察组开展集中回访教育做好纪律处分“后半篇”文章
发布时间:2020-11-11 10:22:43   浏览次数: 次 来源:咸阳廉政网  作者:赵芳

“纪律处分决定宣布后,有一段时间我特别迷茫,觉得自己是一个犯过错误、受到处分的人,跟别的同事有区别,与你们交流谈心后,我对我的错误行为有了正确认识,也放下了包袱,我一定汲取教训,积极工作,主动担当。”这是一名受处分的党员对驻永寿县委办纪检监察组回访工作人员说的话。

为认真贯彻落实“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切实履行好纪检监察职能,及时了解掌握受处分人员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动态,做好挽救和帮助工作,近期,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集中开展受党纪政务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工作。本次回访对象范围是2020年5月至9月以来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各归口监督部门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公职人员,共计12人,其中党内警告6人,党内严重警告2人,政务警告3人,政务记过1人。

认真做好回访教育前期准备工作。为更好的开展回访活动,进一步规范受处分党员干部回访教育工作,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要求回访教育工作人员提前做好准备工作,了解熟悉每一个回访对象的基本情况、违纪案情以及与案情相关的政策法规,与受处分党员干部所在单位沟通回访教育活动的具体日程安排,有针对性的开展回访工作,确保回访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扎实做好受处分人员的思想转化工作。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回访教育工作人员面对面听取受处分人员的思想、工作生活和改正错误情况的汇报以及对组织的意见和要求,针对受处分人员的思想和现实状况,坚持因人而宜,对症下药,有针对性的进行教育和心理疏导,使其产生心理共鸣,解开心头疙瘩,对于认识深刻、转化明显的,及时予以表扬,实事求是的肯定成绩,提出改进意见,促使其将处分转化为动力,在工作中迎头赶上。

客观做好对受处分人员的评价诉求工作。一是对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回访。听取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评价意见,了解其思想状况、现实表现和工作实绩等情况。二是做好回访教育情况记录。根据了解的受处分人员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和认错态度等情况如实填写《回访教育情况记录表》。三是及时梳理诉求。回访教育过程中,注重收集受处分人员对组织的诉求、党风廉政建设以及所在单位完善机制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梳理汇总有关情况并进行反馈。

“开展回访教育,帮助受处分人员正确对待组织处理和改正错误,让跌倒者重新“站起来”,让‘掉队’的赶上来,重树干事热情,是做好回访教育工作的重要目的。惩处有力度,教育有温度,避免对党员干部一‘处’了之、一‘问’了事,切实做实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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