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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寿县纪委用专业化水平评价体系画好干部“全身像”
发布时间:2020-10-19 11:10:48   浏览次数: 次 来源:  作者:房媛

全省县镇纪检监察机关“三化”建设工作开展以来,永寿县纪委坚持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实施、硬措施推进,利用纪检监察干部专业化水平评价体系为干部画好“全身像”,下大气力“把队伍建强、让干部过硬”,着力形成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围绕“评价谁”,明确评价对象,实现干部履职由“松”到“紧”。做好干部专业化水平评价,落实各级党员干部责任是关键。要抓住全系统纪检监察干部,根据机关、镇办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织工作目标任务和实际情况,将干部专业化水平评价具体指标内容合理分解到每位党员干部身上,实现评价范围无死角、全覆盖。通过量化分析与定性分析干部专业化水平与能力,形成三种评价标识:专家、专业人才、专业人员,进一步强化干部职能职责意识和比学意识,以先进促后进,不断优化专业化干部队伍存量,让干部身上有责任、有压力、有动力。

“第一次干部专业化水平评价结果显示,30名干部中共有5名同志在评价最终得分中排名靠后。”永寿县纪委监委组织部工作人员谈及纪检监察干部专业化评价体系第一次测评成绩表时说,“有了这个评价体系,能够很清晰的了解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专业化能力层级,在现有干部基本素质与专业能力的基础上,便于针对性设置‘小课堂’培训,工作效率将大大提高。”

围绕“评什么”,量化评价内容,实现硬性指标由“粗”到“细”。对于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来说,真正“科班出身”、具有丰富理论素养的专业化干部并不多,在评价内容、体系设计和权重分配上,不能片面强调“出身”,而应契合一线实际、聚焦干部工作重点,按照干部岗位职责,详细分析研究干部专业化配备需求、干部专业化评价重点,弄清干部需要补充哪些方面专业素养。

结合培训需求,围绕专业化选人用人导向,把纪检监察干部专业化水平评价体系分为“专业基础、专业素质、专业态度、专业能力”4个维度,设立23个指标,包括专业培训、工作经验等个人基本信息,组织能力、应变能力、创新能力等常规性综合能力,心理素质、业务素养等纪检监察干部所需素质要求,专业思维、专业学识、专业方法等全面量化指标。每项设置“比较符合”“基本符合”“一般符合”3个等次,分别对应相应分值。

围绕“怎么评”,用活评价方法,实现干部能力由“虚”到“实”。评价方法决定考评能力的实际效果,单一的考评方法犹如盲人摸象,得出的结论只能是片面的。开展干部专业化水平评价需分类分级分层科学评价,注重使用人力资源管理先进理念,合理设置科学化、公平化、合规化的可操作性评价体系,提高评价的科学性。

坚持客观、准确、全面的原则,按照自评得分和复评得分两个方面,采取个人自评和组织打分,设定评价总分值为100分,两者综合分析求得加权评估分值,将定性评价与量化数据相结合,坚持用数据说话,评价结果分为四个层级,包括优秀、良好、中等、较差,确保评价结果公平公正,体现岗位特点、干部基本素质,用鲜明培训结果推动评价成为促进干部专业能力、专业精神持续提升的风向标。

“坚持常态化评价与培训指导相结合,实行半年一评价、年终综合评价,将纪检监察干部专业化评价结果作为针对性培训的重要依据,营造牢记初心、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围绕“如何用”,突出培训指导,实现结果运用由“软”到“硬”。评价结果的运用决定着干部考评工作的价值,是干部专业化水平建设和培养教育、激励约束的重要参考。通过构建起全覆盖、闭环式的评价框架,加大精准摸排、点穴’提升能力、持续激发热情,打造纪检监察干部三类发展路径:通才型干部、专家型干部、应用型干部。

树立注重学习提升、注重工作实绩、注重全面发展、注重追赶超越四种导向,充分发挥评价体系的补齐短板作用,对专业化能力较弱、综合素质偏低的干部,强化日常培训、实战锻炼,不断加强干部自身专业化能力建设,形成学过、干过、管过的任职路径。健全专业化能力不足弥补机制,对工作能力不胜任的及时调整岗位,达到岗位专业化与行业专业化相结合,通过比学赶超、选贤任能,激活干部成长的“一池活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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